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工作安排,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以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我院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对象及条件
1.正式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合同人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专科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取得相关专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5.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出具实习手册和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
二、申报程序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8年春季我省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院部考核:3月12日至3月16日,各单位自行组织邀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对需要进行面试、试讲者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面试、试讲,须有学术委员会委员三人以上进行评价并签字。),提出评议意见,填写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关栏目内,由学术委员会委员签名、单位盖章后返还申请人,同时将《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人签名、单位盖章)、由学术委员会委员签名的申请人员《面试标准评分表》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一并返还申报人。
2.网上报名:3月21日—3月30日,申请人登录“湖北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e21.cn/)在首页点击“教师教育”进行个人申报。逾期网站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申请。
3.学院审核:4月2日,人事处汇总网报人员花名册,报学院党委审核本次申报名单。
4.现场确认:4月3日—4月10日,申请人员网报成功后到学院人事处提交个人申报认定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5.申请人进行体检:4月11日—13日,本次拟报送材料的申报人员自行下载体检样表(附件三,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指定医院:仙桃市中医医院)。
6.提交材料:4月16日至—4月18日,申请人员将个人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人事处审核。
7.材料汇总:4月19日至4月20日,学院人事处汇总、完善申报材料。
8.4月23日,学院人事处向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报送材料。
三、所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3.身份证复印件。(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申请普通话免试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4.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任何学历都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证书报告单;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师范专业学历提供原始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7.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8.体检表1份(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指定医院:仙桃市中医医院);
9.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
10.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 (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专任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11.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加盖教务处公章);
12.副教授、教授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非师范专业)、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咨询电话:人事处3331939
附件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面试标准评分表》
附件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现场有学生的试讲)》
附件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仙桃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日